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誤信中國網購網站女上網轉售仿品挨告,法官判無罪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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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連結: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breakingnews/1443123

2015-09-13  11:09

〔記者吳昇儒/基隆報導〕基隆市姜姓女子到中國阿里巴巴網購網站,以單價70元購買2只標榜正品的知名的檸檬杯活力瓶,事後認為不好用,將未開封的新品以299元轉售。但該品牌在台代理商人員上網發現後,購得該商品,發現是仿冒品,對姜女提出告訴。法官認為,姜姓被告提出購買時網站標榜正品,且附有吊牌及防偽標籤,誤信是真品販售,並非惡意仿冒,判無罪。

防偽標籤
判決書指出,姜女在中國網站購買2只檸檬杯活力瓶,事後以一個299元在PChome上轉售,大約是在台代理商販售的4.2折;代理公司王姓員工感覺有異上網購買後,發現該產品並沒有合格的防偽雷射標籤,也沒有韓文吊牌,認定是仿冒商品提出告訴。

姜女宣稱,自己在網路上架設的商店是販賣泳衣為主,並不是專售該活力瓶獲利,且單一活力瓶在中國網站購買約70元,加上150元的運費,才想說用299元販售。

法官認為,商標真偽應須受過專業訓練,並不是每個人都具有辨識該商品真偽能力,難認定被告是惡意侵害他人商標,判姜女無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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